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正式启用。法学院作为山东大学从济南搬迁到青岛校区的6个学院之一,于2017年迁入青岛校区,并在济南洪家楼校区保留了一定的办学空间,由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