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形成具有本科专业、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等多层次、高质量的综合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的建筑学学科被批准为国家一级学科,下设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和建筑技术科学等4个二级学科均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包括自主申请设置的建筑环境设计博士点,共有5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设计艺术学、建筑环境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等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经国家批准又设立建筑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建筑学一级学科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建筑技术科学二级学科也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目前,学院已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术型学位硕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美术学;专业型学位硕士点: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艺术、建筑与土木工程;3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院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金融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学习,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可获得结业证书,证书代表着学员学习经历以及在某领域达到一定的知识水平;满足申硕条件并通过申硕考试的学员还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与统招研究生学位证书一样,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学位网学信网双网可查,能助力升职、涨薪、评职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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