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确定了“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学方针,确立了“崇法厚德、致公天下”的院训。提高法学学科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突出学科融合,促进学院法科专业与学校理工科背景的交叉与融合,努力培养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拔尖创新法学人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院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金融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学习,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可获得结业证书,证书代表着学员学习经历以及在某领域达到一定的知识水平;满足申硕条件并通过申硕考试的学员还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与统招研究生学位证书一样,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学位网学信网双网可查,能助力升职、涨薪、评职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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