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教育面向会计职业,会计硕士MPAcc教育招生类型包括了在职攻读学位证与全日制攻读学历证、学位证两种形式。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全国首批获得会计硕士(MPAcc)办学资格的单位有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