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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在职研究生2010年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招网(www.zzyedu.org) 在职研究生网 发布时间:2011/8/9


    所属学科:应用经济学  专业:区域经济学专业   学位主管部门备案
    颁发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证书 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对人才的迫切要求,上海在职研究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并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2010年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特开设区域经济学专业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师资阵容: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及硕导等。 
     
    房地产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共同模块(申硕考试科目)
    经济学(微观、宏观、国际)、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财政学、银行货币学、英语。
    核心课
    区域经济学、经济政策原理、城市经济学
    专业方向课
    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投资与资本运作、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管理与项目评估、房地产法律专题研究。
    专题讲座
    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管理专家级讲座(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及成功企业家、政府主管部门领导)。
     
    上海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凡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两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志完成学业者均可报名,免试入学。
     
    学习期限与授课安排:
    开班时间:近期开课,限额招生40人,报满即止!
    学习期限2年。周末(周六或周日)集中授课。
    授课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或中山北一路校区。 
     
    证书与学位:
      学员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上海财经大学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学位者,在修满12门课后,需参加全校组织的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加考。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根据《
    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现行规定,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须缴纳下述费用:
    1、第一阶段学费:按每人22500元收取(第一学年交12500元,第二学年交10000元;若一次付清可按每人21000元收取);论文答辩时支付第二阶段费用:每人6000元。
    2、学员在入学2周内,不需任何理由可退还已缴纳的学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者,所缴学费恕不退还。 
     
    报名须知:
    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4张,开学前缴纳学费。 
     
    报名电话: 021-65904630、15821112997 宋老师 芦老师
    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六(9:30——16:00)提示:报名前请电话或短信预约。
    地  址:杨浦区武东路321号乙上海财大财经研究所414室 (地铁3号线江湾镇站5号出口,直行50米红绿灯左转直行4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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