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方向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在职研究生)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放眼世界, 秉持优势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理念,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取得了较大成绩,其中,叙事学研究、当代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在全国学界反响较好。
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为江西省高校“八五”至“十二五”重点学科,现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全国四星级学科。中国古代文学学科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批中国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一级学科硕士点、文艺学二级学科博士点;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另设有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点。
一、专业方向:中国语言文学方向
二、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三、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相关程序:
1、学院接收拟在我校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申请,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并完成头像和指纹采集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工作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后方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5、学院在每年5月前,向当年通过申请资格审核人员发布同意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并组织入学教育,向申请人详细介绍学位申请流程、相关政策要求等。
四、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5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应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以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完成的时间为准)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4、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相关费用,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学位授予按照我校《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