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工程科技领军人才,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D. Eng)。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深厚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掌握市场、管理、社会、环境等非技术知识,在职博士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是胜任高层次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工作的特殊人才。
二、招生领域和人数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域:电子与信息(085271)、能源与环保(085274)。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继续坚持“少而精”的基本原则,两个领域录取人数合计不超过20人。
三、报考条件
1、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来自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或本人目前正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现全职在企业工作并担任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由单位委托培养(不接受政府机关、高等学校人员报考)。
四、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报考方式和考核程序
(一)报名阶段
1、考生可结合工作背景,联系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与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相关、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学院(系),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请联系相关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后,于1月15日前向报考学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纸质版需双面打印,应包含本人签名、导师同意意见以及单位推荐意见)、《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本人曾参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二)“申请-考核”阶段
1、取得初选资格的考生于4月30日前根据学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试和综合面试,其中:
综合能力考试为笔试,主要考察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结果须有外语、两门专业课、复试4项成绩(百分制)。
面试时考生还需提供能反映科研水平和工程能力的正式证明材料,包括:
(1)已取得的获奖、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3)学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2、5月中旬,学院(系)和其他拟录取统考博士生名单一起上报工程博士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处,同时报送考生的考核结果(外语、两门专业课、复试4项成绩)及初审材料。
3、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确定拟录取名单,被录取考生于5月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经政审合格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后,于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个性化培养方案,在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统一框架下,由学生本人、导师组及学科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确定授课时间,并以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和依托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进行个性化培养。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非全日制入学,研究生需与学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该生工作单位承担。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授予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非全日制定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生两种学习方式培养。其中,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习,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分三年缴纳,每年5万元。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学习,学费标准与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