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方向)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宽厚的人文科学基础知识、扎实的地理专业知识、较高的科研能力和素养的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中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骨干,以及其他地理教育教学的管理人员。为助推西北乃至全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学院有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民族教育学、教师教育学等教育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课程设置】
必修课: | |
01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03 第一外国语 | 04 教育原理 |
05 课程与教学论 | 06 教育研究方法 |
07 心理发展与教育 | 08 国内外地理教育文献研读 |
09 地理教学论 | 10 地理学习心理研究 |
11 地理课程与教材分析 | 12 地理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
选修课 | |
01 教育统计及SPSS应用 | 02 地理学科前沿专题 |
03 国际地理教育比较研究 | 04 现代自然地理学 |
05 现代人文地理学 | 06 地理课堂教学技能研究 |
07 地理实验教学研究 | 08 语言能力提升课程 |
09 荣誉课程 |
【学习方式】采取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
【学习时间】网络或寒假、暑假期间或周末集中授课。
【上课地点】上海、南京;
【学 制】2年;
【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申请“同等学力申硕”。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
2、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