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代码0351)是专业学位之一,又称法硕。我国自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律硕士以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总目标。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主要为各行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法律硕士(法学本科)主要为法治专门机构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在职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
法律(法学)以法学学科为基础,培养具备良好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精通国际商事、投资和金融等领域业务规则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高层次法商融合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非法学)以学生本科专业方向为基础,培养具备良好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方法以及该相关领域方向的法律专门知识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德才兼备、宽基础、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公司企业、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务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以培养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化法律人才为核心办学目标,对教学各环节予以改革和创新,实现法律专业教学和外语教学互动互补,使学生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以及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深入掌握处理国内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以及国际关系、国际贸易、投资与资本市场等法律规则与基本实务,力求培养既懂中国法律,又懂语言对象国法律,同时具备全面的国际法律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律人才。
着重培养复合型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方案针对学生均为非法学本科的专业背景,高度注重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强化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又适当突出财经与法律的结合,将经济学、管理学知识贯穿于培养过程中。
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为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等。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