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1352)是新增专业学位,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通常是为培养学生成为专业表演者(通常是歌手或乐器音乐家),指挥和作曲家而准备的。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艺术人才培养体系,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招收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作曲、音乐教育、音乐治疗研究领域的音乐硕士专业研究生。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技术功底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合格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专业院校、广播电视、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等部门胜任表演、教学、创作等相关工作。
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技术功底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合格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专业院校、广播电视、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等部门胜任表演、教学、创作等相关工作。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和相关传媒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音乐或声音创作和设计、艺术创新和文化创意、以及音乐或声音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在现代传媒和新媒体领域进行传媒音乐创作和声音创意设计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音乐学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主要学习音乐学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对音乐事像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论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论文写作;和声、复调、曲式、配器;钢琴、视唱练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