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Medicine,M.M.)(代码1051)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现行的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中期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培养。完成第一、第二阶段培养者,可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完成第一阶段培养但未升入第二阶段者,经过一年临床工作实践,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临床医学硕士对应的职业类型:临床医师。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临床医学分委员会
召集人
段丽萍 北京大学 教授
黄爱龙 重庆医科大学 教授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 辰 中日友好医院 院长
万学红 四川大学 教授
王晓民 首都医科大学 教授
刘继红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沈柏用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
张建宁 天津医科大学 教授
张雁灵 中国医师协会 会长
邵淑娟 大连医科大学 教授
余敏斌 中山大学 教授
袁重胜 哈尔滨医科大学 教授
张抒扬 北京协和医学院 教授
王志农 第二军医大学 教授
桂永浩 复旦大学 教授
唐其柱 武汉大学 教授
黄 河 浙江大学 教授
周胜华 中南大学 教授
阚全程 郑州大学 教授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接受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初步的医疗、健康宣教、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临床医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做出分类鉴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