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MPA)(代码1252)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在职研究生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地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土学位后、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招生考试采取全国授权单位联考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录取标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有跨学科、复合型、应用性的特点。其知识结构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根据培养方向和管理领域不同,涉及其他相关学科。
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含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子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学理基础: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与教育学等的交叉性学科,它融合了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与教育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以系统管理理念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运用公共管理及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及相关学科的研究手段,深入研究并解决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问题。其理论基础主要有:管理学理论、政治学理论、法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教育学理论以及社会学相关理论。
学科属性:本学科属于管理学门类,运用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尤其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
研究对象及内容范围:研究对象方面主要对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所实施的公共管理、提供的公共事务和施行的公共政策等进行研究,包括行政管理及治理能力、公共政策及危机治理、社会保障及资源管理三个方向。具体包括对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军民融合及高等院校治理等政府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探索和创新研究;对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管理、新型公共服务、应急管理及危机治理等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探索和创新研究;对公共资源配置、农村社会风险、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养老模式、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保障等展开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本学科专业的研究范式是以理论创新与政策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主导,以案例分析与实证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为辅助来分析研究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问题。
学科专业特色:本学科专业是以公共管理及相近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分析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能力与素质培养,培育学生从事公共管理所必需的政治意识、公共精神和创新精神,养成其组织领导、政策分析和团队合作素质,训练其运用公共管理及相近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初试考试科目:
科目一: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外国语)
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传播、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部门及传媒、文化机构、城市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政策分析和咨询等工作。
培养能够深入掌握行政管理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独立从事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胜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共管理教学和科研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以培养“掌握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管理者”为目标,不断推动教育模式创新,形成“扎实的学科依托、充足的教学资源、显著的培养效果、多元的活动服务”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内重要的MPA人才培养基地。
培养遵循公共价值与公共伦理,具有宏观战略思维和卓越领导能力,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战略型、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培养为机关部门及非机关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目前我国基层公务员队伍总体学历层次偏低,受过系统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专业教育的很少,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需要。因此,建立起一个高效、协调、规范的公共政策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国家在新的形势下提出的更高要求及长远的战略目标。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很多过去由政府包下来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也将转由非政府的公共管理或服务部门完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以及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这些部门的职能会日益增强,对有关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和数量要求会更高。这一发展趋势为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需求空间。
培养具有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和计算机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旨在培养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机构和非政府公共机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服务的管理者、领导者、政策分析人士和各级职员等。
掌握宽泛的现代公共管理知识与熟练的电脑网络操作技能,熟悉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部门的各项管理事务,对日益发展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驾轻就熟,能在未来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主干课程:行政管理学、现代政治学、公共财政学、统计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管理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与应用软件、公共项目分析与管理、公共政策概论、经济学、应用文写作、社会学、市政与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
就业方向:各级政府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人事与教育培训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综合办公部门、咨询服务部门、社会有关管理咨询机构、教学单位与研究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