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着重面向社会工作发展的重大需求,服务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政策与社会治理,瞄准社会工作学科领域前沿,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社会学在职研究生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有较强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监督、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在职研究生人才。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领域】
01 残疾人社会工作
02 青少年社会工作
03 社区社会工作
【核心课程】
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研究方法、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分析、社会工作硕士论文写作;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1社会工作原理;
科目四:437社会工作实务;
【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
【学 制】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5年。
【学历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