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培养语种及招生人数
培养语种:
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汉语国际推广形势和需要以及教育部“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或其他赴外深造计划,由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各招生院校的学习语种及派出计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招生人数:40人。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步:
1、在职研究生本人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校集中资格审查。东北师范大学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考生是非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须经教育部学位认证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2-4年。
培养方式:脱产学习一年,半年进行零起点外语集中学习,寒、暑假进行专业基础课集中学习。对于有外语基础的报考者,入学时通过外语测试可免修外语,但必须参加毕业外语考试。其余时间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学习一年后,可以到学校指定的教学实习基地进行教学实习,也可推荐参加汉语教师志愿者遴选,到国外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五、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或专业报告、毕业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东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2023年度东北师大发布的招生简章中的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也就是说需要考生所在单位与学校与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如果不能签的话,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他学校或者全日制就读。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不招同等学力考生,仅招收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专业考生。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汉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在职双证硕士指的就是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都是专业硕士,培养专业型实践人才,文学类的专业很少,与之相关的就是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或翻译硕士等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