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属法学学科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二级学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程、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动力,从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两个必然性”。同时本学科也关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体系及各部分间的内在联系。本学科是一门涉及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职研究生掌握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知识,具备本专业所要求的较宽广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分析应用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非全日制研究生能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科技、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了解相关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相近学科与此专业相关的学科有:政治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法学,科学技术哲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法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一个二级学科。本专业较为系统地讲授马克思主义的整个体系,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并且强调这三个部分的统一性,探讨马克思主义的真谛,避免把这三个部分割裂的倾向,避免把任意一门学科当作纯学术研究的倾向,避免误读、误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本专业既要强化原典教学,着重加强马克思主义原理和原著的教学,探讨每个概念和原理的来源、形成、演化和发展及其背景和条件,夯实专业理论基础,又要研究前沿学科,突出专业方向,强调理论的价值和实用性,还要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本专业既要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学术、学科、学问来研究,以理服人,追求科学性,又要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意识形态和工具来研究,有其归宿,强调阶级性和价值取向。能胜任高等院校、宣传部门、研究机构、新闻出版及企事业等单位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宣传和党政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