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一、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专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
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史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
2、中国共产党的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1、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国外社会批判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1、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中国革命与中国现代化
三、初试及复试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不含听力)
业务课2门
复试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
四、录取方式
1、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报名材料和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表现等方面,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招收的考生,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在职进修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3、录取的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陕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现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分别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技哲学、社会发展与制度文明等。有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招收硕士的专业有11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美学、伦理学、社会学、人口学、民俗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另有社会工作硕士(MSW)、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