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了良好的科研教学基础。特别是借助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在全国范围内的重新调整和设立,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通过近3年的专业调整和学科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基础扎实、专业水平较高的学术队伍,并取得了很好的建设成果。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专业方向: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 思想政治教育
三、学习方式:
1、参加高级人才培训班;
2、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
3、自学。
四、课程考试:
1、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2、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其它课程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
五、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渤海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5、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般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