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tomatologicalMedicine,S.M.M)(代码1052)授予符合条件的口腔临床医学研究生、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和在职口腔临床医师。口腔医学硕士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学等领域内的常见病,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合格的临床工作水平。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专业课及基础理论课,总门数不少于5门。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3至5名具有口腔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口腔医学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口腔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是包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报告,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口腔医学硕士对应的职业类型:口腔医师。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口腔医学分委员会
召集人
郭传瑸 北京大学 教授
陈 智 武汉大学 教授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松灵 首都医科大学 教授
王 兴 中国口腔医学会 会长
张 斌 哈尔滨医科大学 教授
沈国芳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
陈吉华 第四军医大学 教授
周学东 四川大学 教授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
培养医学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硕士水平的高级口腔临床医学专门人才。要求掌握自然科学知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技能,学生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口腔疾病的医疗和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