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依托“西部矿产资源与地质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生态地质与灾害防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省黄河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地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平台,旨在培养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掌握地质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和工作方法,具备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能够分析和解决复杂的地质工程问题,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综合型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领域】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课程设置】可参考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报名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
2、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⑶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由长安大学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注册缴费,学费按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计财处统一收取,并开具学费发票。
【培养管理】
1、授课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为周六或周日上课,寒暑假正常休息。
2、同等学力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研修学习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对接专业学院,两个阶段加起来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3、同等学力学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且修完第一阶段研修课程并合格后,方能进入同等学力班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4、授位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
【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注:
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入学后,即可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
4、每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培养费用】35800元/生;
【项目性质】
本项目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学习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预审通过-入学缴费-发放入学通知书-开课注册及现场确认(校本部,每年9月)-学位统考报名(每年3月中旬)-参加考试(每年5月,单科成绩60分及格)-结业-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