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被列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能力工作”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8个在职博士一级授权学科,47个博士二级授权学科,28个硕士一级授权学科,153个硕士二级授权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一、招生规模
新疆大学招生规模120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联合培养、定向师资培养),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及上线人数适当调整。
二、培养方式
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新疆大学暂不招收新疆大学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③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的著作一部、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名列第一)】。
四、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试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五、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六、初试
考试地点:新疆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楼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七、复试及录取
1.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2.跨一级学科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笔试)。
3.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本人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