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和法学院合作率先在国内开设国际经济法在职研究生课程,重在培养掌握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基本理论,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现状,掌握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我国对外贸易的政策和法规,熟悉国际经济法规和案例并熟练运用法律专业外语工具的国际化法律事务人才。
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核心理论与实务,达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水平,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培养方式
1、本在职研究生课程学制为两年,采取半脱产、每月一次集中面授的培养方式;
2、授课教师全部为南开大学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科研能力的资深教授、副教授并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3、授课地点在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山东(青岛)教学中心-青岛文泰工商经济学校。
三、学位申请
1、报名学员通过南开大学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由相应的培养学院寄发入学通知书;
2、学员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课程考试,将由南开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3、符合条件的学员入学起四年内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四、学位考试
在职研究生培养采取的是“先入学,后考试”的方式。院系组织的考试由任课老师出题并向学员提供复习资料。每年5月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科目为外语和综合。针对英语水平统一考试的难度和题型,山东(青岛)教学中心特开设了“英语综合能力提高及申硕统考考前辅导班”,中外教联合授课,每周一次,不仅可以帮助学员通过考试还可以大幅度提高学员的英语水平;“综合”科目考试范围和平时日常课程考试大体一致,所以历届学员的考试通过率较高而且论文答辩一次性通过率90%以上。
五、课程设置
马克思主义理论 英语 宏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国际经济法总论 国际贸易法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投资法 国际金融法 世界贸易组织法 国际商法
货币银行学 财政学 国际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六、招生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且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未满三年者可先入学,满足条件以后申请硕士学位);
2、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在职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习,成绩合格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