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根据学位委员会要求,将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正式更名为“课程班”,并接受研究生院对在职人员的招生、培养、课程水平认定和申请学位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招生和学位授予资格条件审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法律职业方向课程班为学生终身保留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与其他高校相比,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没有时间限制,不需要重复缴费。经济学属国家一级学科,也是我院的重点专业之一。学位课均由有我院著名的教授、硕导和博士生导师授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直属于国家重要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殿堂——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府。社科院研究生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雄厚的学术和师资力量,社科院研究生院现已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学位授权规模宏大、研究生培养体系完整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人文社会科学高等学府。
一、研究方向:法律职业方向
二、项目优势:
1、正部级高校,研究生起点。
我院隶属于直属的正部级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中心,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分属为我国"文、理、工"三科的学术中心!
2、学籍学分永久保留,终身提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相较于一般高校的4年时间,我院则终身保留学籍,直至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通过统考获得学位。
3、面向全国范围招生(网络学习+面授学习自由结合)
1)所有课程安排在周末,工作和学习可以完美兼顾。
2)全国网络学习。方便临时无法参加学习的学员。
3)强大的网上教务平台。完成学习、提交作业、下载资料的全部功能。
4)丰富的人脉资源,班级QQ群、微信群、通讯录、不定期组织拓展活动。
4、开放的教学增值平台
学校开设的所有专业均对学员免费开放,涵盖金融、经济、法学、企管、政治、新闻、美学、考古等。
三、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的社会在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四、课程设置:
专业基础课: | |
01 法理学 | 02 民法总论 |
03 经济法学 | |
专业课: | |
01 商法 | 02 公司法 |
03 知识产权法 | 04 国际经济法学 |
公共课: | |
0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09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0 英语 | |
法律职业方向选修课: | |
01 刑法 | 02 法制史 |
03 宪法 | 04 债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
注:课程设置按当年最新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标准调整。
五、学 制:两年,共四学期;
六、上课地点: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望京))、上海、广州、深圳、郑州、南京、济南、杭州;
七、学习方式:
1、周末班:隔周周末(周六、日)上课;
2、全国班+面授班:平时网络授课和面授学习自由结合。
八、证书发放:
1、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相应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九、报名流程:
1、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网站登记索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4张、报名费200元;
2、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择优录取;
3、学院向已录取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
4、学员按通知书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
十、学习费用:29000元/2年,报名费200元,教材资料费800元,共30000元/人。
部分师资介绍:
法学是我院的重点专业。授课教师均是有我院著名的教授、硕导和博士生导师。
姓名 | 主要职务 | 研究方向 |
孙宪忠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公安部特邀监督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 民商法 物权法 |
王晓晔 | 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特殊津贴。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反垄断立法专家组成员。 | 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社会法 |
李明德 |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 |
李顺德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 | 知识产权法 |
薛宁兰 |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 | 亲属法与继承法 |
刘敬东 |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约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挂职)。 | 国际经济法 |
管育鹰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室副研究员。 | 版权法 |
报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1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2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