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是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拥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质科学与技术”和“安全工程”四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一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在职研究生”两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以及一个“环境工程”工程硕士领域。沈阳化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 学科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现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较高的学术团队。本学科现有专业教师1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讲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骨干科研人员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环境工程专业学科发展注重大力开展科研工作,近年来,陆续在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完成横纵向科研项目30余项。其中,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专项等国家级科研课题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确立了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再利用、工业环境-资源协同控制与优化技术、环境生物资源化工程与科学、污水处理理论与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等具有一定行业特色和影响力的研究方向。
二、 培养目标
环境工程专业:培养具有环境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环境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环境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环境科学专业:培养具有环境科学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环境科学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环境科学理论研究,新技术研发、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影响与评价的理论应用及技术型高层次人才。
三、 适用学科专业
1、环境科学
2、环境工程
四、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2.5-4年,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优秀研究生,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30-40学分,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0学分,一般不超过4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1学分。
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5次以上的课程学习外的学术活动,填写“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计入1学分,具体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在职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取得第一署名是沈阳化工大学的阶段性成果,还应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获奖或专利等学术成果证明。所提供的成果证明应满足条件按照《沈阳化工大学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实践环节:教学(科研)实践必须面向本科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者应填写“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由教研室组织安排。教学(科研)实践作为必修内容记入2学分。具体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课程考核: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及课程论文或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形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跨一级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补修2门本科主干课程,此类课程原则上由研究生本人直接跟随相应的本科生选修,且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