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知识创新、实践创新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方面具有一流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
【招生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本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形式。本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分批次招生。
【招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拟招生5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专项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共拟招生 4 人,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拟招生1 人。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 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且严格控制招收本校生源数量,计划数为 6 个及以上的单位最多招收本校生源2 人。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拟招生6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专项招生计划为准。
教育博士拟招生 33 人(含协同提质专项计划6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中:教育科学学院共拟招生25人(含岭南师范学院定向博士生 2 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共拟招生2人;教师教育学部共拟招生 6 人(全部为协同提质专项计划博士生)。
【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学 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本科直博生一般为 5 年,硕博连读学制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当年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持境外大学硕士/本科学位(毕业)证书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士都在国外获得的,均需认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的规定。
2、满足各二级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1、3、4 条的规定。
2、已完成本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
(四)本科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1、3、4 条的规定。
2、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1、3、6 条的规定。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1、3、4、6 条的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 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即编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政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近5 年中每年承担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 120 学时(每一学期不少于60 学时)。
4、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5、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 5 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七)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3、4 的相关规定。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半。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可以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条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