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建设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心理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数学),4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5个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82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
【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四种。
1、普通招考:
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即学校统一命制试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划定分数线;复试由校内各培养单位(含学院及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包括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预研究计划的评阅、笔试、加试等环节。
2、硕博连读:
指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制期内在读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入学考试或考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无异议且期满后即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单位总计划的30%。
3、直接攻博:
指符合条件的培养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单位总计划的20%。
4、申请—考核:
由达到一定学业、科研水平条件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培养单位考核,择优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一种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单位总计划的30%。
以上四种招生方式未完成的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情况、在读博士生毕业情况、学科建设等综合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学 制】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非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3)最高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并参加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
【命题初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命题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课程线下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一般为笔试。
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与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同等学力(含只具有硕士学位证的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试最后一场。
【复试加试】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笔试、英语口语、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预研究计划等,各项具体分值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同一培养单位须采用同一标准。复试结果为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具体单项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在职博士考生再次复试。
加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内容至少为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加试。
【招生专业】
文学院:
050101文艺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Z1文艺美学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0教育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060200中国史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0数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70200物理学
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
040200心理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0化学
心理学院:
040200心理学
基础教育研究院:
040100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