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
三.报考条件
1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除提前攻博考生外,非应届的在读硕士生不得报考)。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
(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6 .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点击进入) 。
四.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
1.报名方法: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只招一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26日至1月16日
2.提交申请材料: 3月6日至9日 (上午8点半-11点半,下午1点半到4点半),考生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核发准考证(可代交),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材料提交不齐者不发准考证。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情况表;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领取准考证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一份;
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①提交本科层次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8)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 (含两篇) 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10)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11)在职生源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岗位证明及符合“在职生源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13)政治审查表一份;
注: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 初试
(1) 考试时间: 4月21、22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 考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科目)。
2. 复试
(1)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制,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2)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辽宁师范大学将进一步组织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