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分千佛山校区、长清湖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4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行列。
一、报名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于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含)以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在近三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截止时间为现场确认时)。如无科研成果,也可在报名后补修所申请专业2-4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理论经济学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1、经济学院:01 世界经济
2、地理与环境学院:01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三、课程学习:
经山东师范大学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并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的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四、学习地点:长清湖校区;
五、学制:2年;
六、课程考试:
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其它课程考试须与山东师范大学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七、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时间要求: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八年内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八年内未全部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八、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阶段费用(全额学费的50%)。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术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职研究生研修班报考门槛低,满足大专学历便可报名在职研修班学习,并提交个人材料,通过院校的资格审核,便可免试入学上课;入学后先读后考,修满学分,通过课程考试,可获得结业证书。研修班结业后,如果想申硕,需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3年的条件便可参加同力统考,考试难度不大,通过后发表论文并成功答辩,即可获得与统招研一样的硕士学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