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在职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3、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在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
逻辑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
教育学原理、课程教学论、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高校体育教师教育)、
基础心理学、英语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三、培养方式、培养费及学习年限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按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文件培养费为每生每年7000元,按三年收费。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份,教学按有关大纲规定进行,学习年限二年至四年,主要利用寒暑假上课;论文期间脱产三个月到校接受导师指导、实验及论文撰写。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