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根据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管理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博士(M. D.)专业学位
在职攻读临床医学博士(M. D.)专业学位以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或通过研究生培养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在职临床医师为对象,培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杂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的临床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按卫生部颁发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培养。
第一阶段(硕士):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和有关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基础训练。
第二阶段(博士):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或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三、课程设置
临床医学博士(M. D.)专业学位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外语、专业课(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课程设置详见培养方案。
专业外语与专业课由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组织授课并考试,课程及考核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公共外语和专业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授课并考试。
四、学位论文要求
1、临床医学博士(M. D.)专业学位
(1)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
(2)学位论文工作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是临床和实验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
(3)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4)学位论文至少有一名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
五、学位申请资格
1、申请临床医学博士(M. D.)专业学位
(1)申请人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已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2)申请人已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六、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
临床医学博士(M. D.)专业学位
(1)学位课程考试
外语(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与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生同等水平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可视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及专业基础课程。
(2)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
按学科组织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由7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主任医师不得少于5人(包括校外专家至少2人及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2人)。
1) 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学习态度与科学作风、团结协作与人际关系、遵纪守法及劳动纪律,集体观念与文明礼貌。
2)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独立处理本学科(主要是三级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指导下级医师的能力(能否带教和指导初年住院医师)。
3)学位论文答辩:听取申请人所做的文献综述和研究分析报告,并以论文答辩的方式考核申请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临床科研能力。
七、学位授予
各附属医院学位审议委员会按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对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者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医学学科评议组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均为3年,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5年。未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8年。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并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