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动力工程方向、电气工程方向)研究生项目与上海市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工业锅炉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上海明华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冷却设备分会、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单位开展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一个基地每年实际平均接纳150人月实习,并为在职研究生提供与高校导师联合指导的具有一流研究水平和丰富研究经验的企业指导教师。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硕士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动力工程方面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动力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动力工程领域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动态,掌握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较强的外语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相关技术领域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当年录取通知书)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核验。
【研究方向】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1 传热传质与多相流技术
02 清洁燃烧及环境污染控制技术
03 热力设备及系统的优化设计理论与可靠性分析
04 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05 制冷及空调工程
06 流体力学与流体设备
07 动力机械与工程、
08 化工过程与化工设备
09 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与设备
10 能源管理与节能技术
2、机械工程学院
01 电气工程
【考试科目】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02传热学A;
2、机械工程学院: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12电路;
【复试科目】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工程流体力学或工程热力学;
2、机械工程学院:电力电子技术或电力系统分析或电机与拖动基础;
【参考书目】
802传热学A:《传热学》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
812电路: 《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