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物理学方向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在职研究生)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培养扎实掌握近现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其研究方向的前沿问题,并具备解决某一方面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物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1、计算材料物理:
计算材料物理是材料物理科学与计算机科学的交叉学科,是一门正在快速发展的新兴学科,在电动汽车、能源存储、生物医药、化学化工、原子能利用等领域有着广泛的用途,例如研究设计新能源材料(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材料等),模拟超高温、超高压等极端条件下的物理系统的行为。本方向通过应用计算材料学的方法,包括第一性原理、分子动力学和蒙特卡洛等方法,研究材料物理中的基本问题,对材料的组成、结构、性能以及服役性能进行模拟,进而设计各类功能材料。
主要的研究方向:(1) 研究设计新能源材料,二维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等构效关系,为提高材料的力学、热学、光学、电学、磁学和化学等综合性能提供综合方案;(2) 在材料研究的基础上,开发多尺度、高通量计算方法和平台,建立材料性能数据库。
2、微纳材料与传感:
本方向包括学习和探索良好的敏感纳米材料,例如纳米粒子、纳米管、纳米线、纳米薄膜等的制备技术。学习纳米材料的光、电、磁学方面的基本物理特性,传感器的构思设计打下理论基础。设计和制备基于各类纳米材料和纳米结构的传感器原型,通过性能研究、理论建模等方法研究其传感性能,丰富传感器的理论,开发具有优异传感性能的新型传感模型。
3、光学:
本方向主要设置为导波光学、光纤光学和信息光学等子方向。以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为平台,着重开展导波器件的制备、光电特性、传感测量及场增强效应;微钠光纤制备、传感,光纤非线性效应;信息密钥分发、图像处理、光学精密测量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
4、理论物理:
理论物理是从理论上探索自然界未知的物质结构、相互作用和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的学科,是在实验现象的基础上,以理论的方法和模型研究基本粒子、原子核、原子、分子、等离子体和凝聚态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解决学科本身和高科技探索中提出的基本理论问题。本学科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研究方向:凝聚态物理与统计物理理论、冷原子物理、量子信息与量子调控。凝聚态物理与统计物理理论主要研究涉及经典统计模型的相变、复杂网络的统计力学、平衡相变和非平衡相变、磁性吸附原子纳米管异质结中的相变与临界现象;量子点、线、碳管等纳米材料、半导体材料或结构中的非平衡量子输运及自旋电子学格点系统中的量子反散射与可积问题研究。冷原子物理学目前主要研究冷原子系统在量子力学基础理论、量子信息处理、量子精密测量等领域的应用。量子信息与量子调控主要研究量子纠缠系统的退相干、纠缠制备、原子与光场的相互作用系统的量子现象,量子度量理论、量子密集编码、量子远程传输方案等以及基于以上研究方向的实验研究。
5、无线电物理:
本方向通过计算电磁学的矩量法、有限元法和时域有限差分法等方法,来研究电磁场与微波领域的基本问题,进行各类射频微波电路与器件的设计、新型电磁材料的设计与应用、RFID技术研究与应用、太赫兹应用与研究; 以超导体的约瑟夫逊效应等为基础,研究物体处于超导状态下超导电子所具有一系列效应的理论、技术和应用; 将人工神经网络应用于传感器技术, 研究图象算法、运动图象捕捉与识别、Linux硬件测试和嵌入式系统、 电子设计自动化和DSP。
一、专业方向:物理学方向
二、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三、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相关程序:
1、学院接收拟在我校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学位申请,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并完成头像和指纹采集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工作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后方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5、学院在每年5月前,向当年通过申请资格审核人员发布同意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并组织入学教育,向申请人详细介绍学位申请流程、相关政策要求等。
四、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5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应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以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完成的时间为准)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4、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相关费用,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学位授予按照我校《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