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其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中高级应用型人才。招生对象是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和企业中从事与政府工作有关、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学年拟招收学生50人,毕业后将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汕头大学公共管理学系和汕头大学地方政府研究所是MPA项目依托单位。我校在公共管理学方面有着丰富的办学经验,现有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和公共卫生学位点(MPH)。
一、MPA报考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MPA在职研究生专业方向
01 地方政府治理与领导
02 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
03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设置
专业学位课程: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公共经济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专业方向课程: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管理、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教育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政策、公共政策制定与评估。
四、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方式
针对MPA教育特点,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式,尤其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在职研究生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五、上课形式: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制2年。在校年限2— 5年(含休学)。
课程学习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或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两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六、上课地点:汕头大学。
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工作年限的起止时间是要求在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既要在毕业后,而且也要满足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