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我院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独具特色。实行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实践性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我院依托云南财经大学的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优势,为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系列与经济管理交叉结合的选修课程,如财政金融法律实务、税收法律实务和公司法律实务等。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为在云南省和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影响的,以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院拥有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教师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43%,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75%,整体实力位居云南省前列。法学院现已形成完整的法学、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本科专业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及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计600余人。
一、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考试方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请考生在3月以后关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培养方式:全日制班,学制3年,全日制在校住读或集中授课方式。
四、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