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以培养高层次从事音乐教学、表演、音乐理论和音乐编辑等方面的音乐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人才为目标。具备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音乐或声音创作和设计、艺术创新和文化创意、以及音乐或声音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在现代传媒和新媒体领域进行传媒音乐创作和声音创意设计的高层次的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
山西师范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我校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门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分别为教育硕士、体育、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领域)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音乐、舞蹈 、戏剧与影视和美术与书法。
【专业领域】
135200 音乐(全日制/非全日制)
01 声乐演唱
02 钢琴演奏
03 二胡演奏
04 竹笛演奏
05 单簧管演奏
06 双簧管演奏
07 音乐教育
08 小提琴演奏
09 小号演奏
10 手风琴演奏
11 打击乐演奏
12 扬琴演奏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2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625艺术概论
科目四:831和声
【考试大纲】
625艺术概论:
艺术的概念、艺术的分类、艺术语言、艺术创作的基本原理、艺术鉴赏与批评、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等。
831和声:
和声写作与分析。包括各级三和弦的原位及转位,重要的七和弦及九和弦、离调、模进、变和弦、近关系转调、调式交替、和弦外音等。
【参考书目】
625艺术概论:《艺术学概论》(第五版)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
831和声:《基础和声》刘锦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
01 声乐演唱:962 声乐演唱
02 钢琴演奏:963 钢琴演奏
03 二胡演奏:964 二胡演奏
04 竹笛演奏:965 竹笛演奏
05 单簧管演奏:966 单簧管演奏
06 双簧管演奏:967 双簧管演奏
07 音乐教育:968 音乐教育
08 小提琴演奏:969 小提琴演奏
09 小号演奏:970 小号演奏
10 手风琴演奏:971 手风琴演奏
11 西洋打击乐演奏:972 打击乐演奏
12 扬琴演奏:973 扬琴演奏
【推免招生】
本专业面向全国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规定,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有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请在复试前按照学校网站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我校核实。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授课时间为寒暑假,实行学分制;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音乐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