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会计学院MPAcc中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会计职业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职业指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企业CFO或财务主管、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和参与机构骨干、机关及非盈利机构财务部门骨干、税收机关和注册税务师骨干、会计职业教育工作者,以及其他与会计工作紧密相联的审计、财政、税务、社保、金融领域业务骨干;培养了解东盟投资与贸易环境、熟悉有关国家法律制度和会计准则、能跨国工作或处理跨国会计事务的会计人才。
一、会计硕士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MPAcc课程设置:
根据广西社会需求以及我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广西财经学院采用“5+1”课程体系及联合培养授课方式,即理论课、校内实验课、校外实践课、综合案例课、学位论文课以及相应的自修课。
三、培养方式:
理论课程校内理论教师授课,校内实验、校外实践、综合案例等课程校内、外专兼职老师联合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学位论文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分别从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的视角联合指导。
四、考核:
学生在学习期间分中期考核、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考核三阶段,将中期考核、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考核分别赋予不同权重,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出不同的等级,对优秀的学生给予优先推荐就业、发放奖学金、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等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学习方式:脱产学习2年;在职研究生学习3年。
六、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一般采用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诊断报告、项目方案设计等应用性研究形式。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广西财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授予学位办统一印制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会计硕士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的,是外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逻辑思维能力、写作三部分,考生要提前备考才行。
报考条件是:
(1)已获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2)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现场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或编辑部的“论文录用/发表通知”原件。
(3)自考本科、函授本科、网络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的考生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按普通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只取得本科毕业证、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按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4)在读硕士研究生拟于当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本科学历或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