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具有宽广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外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的专业。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专业方向:
01社区社会工作
02移民社会工作
03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
三、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1社会工作原理、437社会工作实务;
四、复试科目:社会政策。
五、同等学力加试:社会工作行政和社会保障。
六、初试参考书目: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论》(第3版),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社会学概论新修》(第4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2020;
《社会研究方法》(第4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七、学 制:一般为3年,最长在校年限为5年。
八、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非全日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除寒暑假和国家节日外的周末授课;
九、学历与学位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毕业和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