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上外独特的学科特色,充分发挥上海的地缘优势,培养在职研究生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法律功底扎实,外语技能精湛,能胜任国内涉外法务与国际法务的多语种复合型高端法务人才。
上外法律硕士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上注重对学生的涉外法律知识、涉外法务技能及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有针对性地构建了国际法律前沿、国际法律实务技能、外国语言文化、管理学、经济学等复合课程体系,着力培养涉外高端法务人才所需的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与职业素质,凝炼“法律+外语+复合知识”的培养特色;在指导模式上推行“三导师”制,给法学在职研究生学生分别配备法律专业导师、外语技能导师与法律实务导师,实行国内外联合培养与校内外联合培养,彰显“上外特色、法律特征、实践特长”。
由上外培养的具有扎实涉外法律功底和较高跨文化沟通能力的法律专业硕士,适应上海在职研究生乃至全国涉外高端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在就业市场与职场上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竞争优势,主要去向为:各级政法机关、国家机关涉外机构、各类涉外企事业组织、金融机构、涉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跨国公司或国际机构的法律实务工作。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在 520分以上(新题型)或有大学英语六级优秀证书(老题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法学),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生不属于同等学力,正常报考即可,无以上要求。)
【专业方向】
1、035101法律(非法学)
01 英语法律方向
02 俄语法律方向
03 法语法律方向
04 德语法律方向
05 日语法律方向
06 西班牙语法律方向
07 阿拉伯语法律方向
08 意大利语法律方向
09 葡萄牙语法律方向
10 朝鲜语法律方向
11 泰语法律方向
12 波斯语法律方向
13 越南语法律方向
14 印度尼西亚语法律方向
15 土耳其语法律方向
16 希腊语法律方向
17 希伯来语法律方向
18 印地语法律方向
19 斯瓦希里语法律方向
20 荷兰语法律方向
21 匈牙利语法律方向
22 乌兹别克语法律方向
23 捷克语法律方向
24 乌克兰语法律方向
25 波兰语法律方向
26 塞尔维亚语法律方向
27 瑞典语法律方向
2、035102法律(法学)
01 政务法务方向
02 司法法务方向
03 商务法务方向
【初试科目】
1、法律(非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202俄语、203日语、240法语、241德语、242西班牙语、243阿拉伯语、244意大利语、245葡萄牙语、246朝鲜语、247泰语、248波斯语、249越南语、250印尼语、251土耳其语、253希腊语、254希伯来语、256斯瓦希里语、257印地语、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注:其中,报考荷兰语法律方向、匈牙利语法律方向、乌兹别克语法律方向、捷克语法律方向、乌克兰语法律方向、波兰语法律方向、塞尔维亚语法律方向、瑞典语法律方向的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201英语(一),相应外国语法律方向的外国语考核将在复试中进行。
外语考试中,201-203为全国统考科目,240-257为我校自命题外语。报考我校该专业考生如选择我校自命题外语,若未上我校复试线,有可能无法参加调剂(外校可能不接受240-257外语语种考生),请考生慎重考虑。
2、法律(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
1、035101法律(非法学)
口试科目:外语、法理、宪法。
笔试科目: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2、035102法律(法学)
口试科目:大学英语、法理、宪法。
笔试科目: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注:我校法律(非法学、法学)专业对考生外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复试将设外语单科线。
【考试大纲】
政治、英语、俄语、日语使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试题,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
其他语种由我校自行命题。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397、398考试范围为民法、刑法,法律硕士综合 497、498考试范围为宪法、法理、中国法制史。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总主编:曾宪义 );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法学2年、非法学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