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受行政管理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选用最新教材,由教学经验丰富的博士和硕士生导师于周末集中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确保授课时数和质量。
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四个本科专业,五个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政府规制理论与政策(方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学习,具有大专学历的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只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学员,可以免试入学,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 | |
01 行政管理学 | 02 宪法与行政法 |
03 领导科学 | 04 公务员制度 |
学位必修课: | |
01 公共管理学 | 02 公共政策分析 |
03 公共组织理论 | 04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 |
05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 06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公共基础课: | |
01 大学英语 | 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注:除了公共课之外,其余皆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公共管理学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课程。
三、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周末集中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
五、考试:
为以确保授课质量,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与管理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课程考试实行试题库管理。
六、结业证书发放: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统考、学位申请与授予:
1、学士学位满3年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拿到结业证书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及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否则不予审核通过。学员务必于从第一次参加统考的六年内通过全国统考,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考的报名、学位申请均需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
2、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及全国统考后,办理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手续,交纳学位申请费和答辩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