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为对俄贸易、农业经济和服务外包行(企)业培养具有较系统的国际商务专业基础理论,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分析和决策能力,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兼具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一、黑龙江东方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国际商务硕士招生专业方向:
01 对俄贸易
02 农业经贸
03 服务外包
三、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为2年。
四、培养环节
1、采取“三结合”加双师双语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三结合”是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外语语言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外培养相结合”。根据学生的要求,基础课结束后可派往国外进行语言实践和专业实践。双师是指任课教师既要有教师资格证,又要有相关行业的职业技能证书,也就是既要具备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又具备专业技师(或其他高级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双语是指无论基础理论课教师,还是实践指导课教师必需精通外语,能够采用双语教学;双导师是指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两位导师共同培养,学校与企业各配一位导师,专业理论教学和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简称双师双语双导师。导师由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大学俄罗斯研究院、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外语经验丰富的教师以及黑龙江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推荐的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行(企)业专家组成。
2、培养过程由四个环节组成:理论教学和研讨——实训与实践教学——集中理论学习和研讨——实习单位毕业实习,完成学位论文。
3、导师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程负责,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推行个性化培养模式,提倡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潜力,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推行合作教学模式,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和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人际交往能力。指导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理论学习、实际调研和论文研究工作。
4、全日制总学分36学分。理论课程28学分,其中,学位课10学分,专业课10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实践调研2学分,企业实习2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五、复试方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
其中:
笔试:国际贸易学(100分)
面试:英语(俄语)听力、国际商务专业相关英文(俄语)文献翻译及专业知识提问。(50分)
小论文(50分)
六、国际商务专业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
《国际商务》(第7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查尔斯.希尔;
2、复试参考书目
《国际贸易学》(第四版)张二震、马也青著,南京大学出版社;
3、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宏观部分)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微观部分)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政治经济学》(第10版)宋涛、顾学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黑龙江东方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③303数学三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复试科目:003国际贸易学。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黑龙江东方学院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录取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