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在32个学科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包含所有招生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在录取阶段将根据国家最终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学科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布。如简章中的个别内容与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有出入,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招生方式】
通过以下三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直接攻博:在我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内,接收校内外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博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学制内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生,提前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三)申请-审核: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由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学院组织的考核环节,最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条件】
申请-审核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是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需达到招生学院的基本要求。
3、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面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的需求,培养林业和风景园林专业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申报条件请关注学院发布的博士招生办法。
【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应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在职博士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录取类别和学习方式与报考阶段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学 制】
我校博士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批准方可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为7年)。
【专业目录】
1、林学院
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城市林业、森林土壤学、森林学、智慧林业
2、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植物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森林生物资源利用、计算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林木遗传育种
3、工学院
机械工程、林业装备与信息化、林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4、信息学院
林业信息工程、
5、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6、园林学院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学、风景园林(全日制专业学位)、风景园林(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7、经济管理学院
农林经济管理
8、水土保持学院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9、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
生态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学
1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态环境工程
11、马克思主义学院
生态文明建设
12、草业与草原学院
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