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冯克利教授作了一场题为“《独立宣言》的双重话语”的讲座,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涵盖政治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政治学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国际政治、政治学理论、党史党建等4个方向招收博士生。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以及公共管理(MPA)等7个专业招收在职硕士生。讲座的主要内容是:
自然权利是现代最重要的政治哲学概念之一,《独立宣言》则是采用这一概念最著名的一篇近代文献。但它的主体内容,即对英国国王的十七条指控,多被后人所忽视。本文首先回顾自然法向自然权利的含义变化,继而认为《独立宣言》包含两种话语,一为自然法学说的权利观,一为继受自英国普通法的权利传统。前者作为政治哲学概念一向缺少明确含义,后者则将传统习俗视为权利之重要来源,它不以宣示权利为重,而以权利救济见长。仅用自然权利学说解释《独立宣言》,有可能使它失去意义。将《独立宣言》与法国《人权宣言》做一比较,对此可有更好的理解。
冯克利,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西方政治思想史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