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审判实务问题:(一)转型时期中国民商事审判实务对合同法则的重要推进(关于合同效力规则的推进、关于情事变更规则的推进、关于违约金适用规则推进 、关于表见代理规则的推进、可得利益损失规则的推进)(二)关于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处理(问题背景和价值权衡、条款限制与合同审查、优先购买与司法导向、国企诉权与相关程序、无效事由与无效处理、利息收取与主体变更)。
王闯,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师从崔建远教授、梁慧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博士,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硕士导师,国家法官学院特邀研究员。参与起草《担保法司法解释》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负责起草《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金融市场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司法解释》、《当前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指导意见》。代表著作:《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