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各学院、中心:
期末将至,现将2013、2014级河北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013、2014级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时间表:
2、各单位在教学周第19周内组织2013、2014级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需安排教室的单位,请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二、考试注意事项:
1、公共课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14年12月26日网上公布。
2、公共课试题请马列部、公共外语教研部组织命题,试题打印在A4纸上,准备难易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于2014年12月29日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3、各单位应严格、认真组织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闭卷考试课应严肃考场纪律,论文考察课应及时收齐论文。
4、阅卷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钢笔,采用给分制,凡有改动处,必须签名,试卷阅完后,需在卷首注明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总成绩并签名;
5、考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请填写《河北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书》,2014年12月26日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未申请缓考者不允许参加补考。
三、成绩上报及补考安排:
1、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相关使用方法请见《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成绩录入后需要同时打印《河北大学研究生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一份于2015年1月23日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备案。请已录入成绩的老师及时提交。
2、请各单位将专业课考试试卷保存四年。
3、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进行。
四、考场规则:
1、在职研究生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考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处。试卷发出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2、研究生考试时,必须携带研究生证,以备查对。同时应按规定就坐。
3、考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时不得相互借用,确需借用他人文具者,须经主考教师同意,并由主考教师代为借还。书包等物一律不得携入座位,应放在指定处。
4、在职研究生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许有任何方式的舞弊行为,有舞弊行为者及协同舞弊者,该课程记零分,不允许参加补考,应重修,并在成绩册上注明“作弊”字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考试时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必须经主考教师特许,答卷一经考生带出考场,既视为作废。
6、考试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拖延。交卷时间一到,考生须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场。
7、监考教师应严肃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前应做好试卷准备工作,提前5分钟到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并检查考生的研究生证。在整个考试时间内,监考人员不得交谈、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
研究生院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