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各学院系及各位任课教师:
按照西北大学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1月5日-1月16日集中进行;随堂考试科目于12月29日-1月4日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停课时间:依据学校安排,本学期上课时间截至1月4日。1月4日之前不得私自停课。
二、考试工作要求:
依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党发[2012]27号)文件精神,各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校发[2000]教字19号文件《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中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1、考试课程及考试形式: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都要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要求来选择,以笔试为主(闭卷或开卷),也可采用口试、笔试并用等方式。全校通修课程,除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需经教务处审批。开卷考试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学生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五分之一。
2、试题要求:
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涵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期中考试前的教学内容不得少于30%)。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科学方法的掌握情况,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试题要做到无内容、表述、文字、数字、标点等错误。
试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按2小时安排题量,要注意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突出重点和难点,形成合理的难度、效度和对比度,尽可能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
每门闭卷笔试课程须命就两套(A、B)份量相当的试题,试题形式不少于四种(如选择、填空、判断、名词解释、计算、简答、论述等),鼓励采用可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新题型。试题均须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每份试题均须有出题人、审批人签名。
各位任课教师应在12月22日前命就各门课程的试题,试题均须用碳素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在试题专用纸有效范围之内,书写要工整、规范,字迹要清晰。命题时,除填空题外,其它如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等均不得在出题专用纸上留空白。
3、试卷评阅:
考试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平台课程应实行集体密封评卷制,流水作业。其他课程也应尽量创造条件,统一评卷。
试卷评阅前应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予以严格执行,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误评教师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更正表》(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经教学主任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4、成绩登记、报送与归档:
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考试成绩,并将学生试卷(包括期中考试试卷)、参考答案(电子版)、试卷分析报告、考场记录单及教师手册交院教务办存档。
所有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2015年1月19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完毕,纸质成绩表(一式两份)签名后一并交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