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学校设有21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是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333工程”培训基地。教育人才工作多次获得江苏省教育厅表彰。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现就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南京医科大学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必须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获得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论文不得参评。同一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只能有1篇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名额:
南京医科大学拟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0篇(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额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官网“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办法:
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暂行办法》与推荐名额,在相关单位开展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各单位的初选及申报工作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相关单位上网(或书面)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1本)。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博士3000字、硕士2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3)、与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二套。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3、《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2、《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博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还须提供PDF文档)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4、《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三) 有关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的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2.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且知识产权属于南京医科大学),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五、申报的论文将从当年入选的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中产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