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独考试的研究生考生,一般应限于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与参加12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一、单独考试研究生考生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时间:同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方式一致;
三、考试科目
单独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试题难易也与全国统考的水平大体相当;复试科目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四、考试地点:
一般必须选择招生院校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招生院校参加考试。
五、录取方式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六、学习方式
可以全脱产、半脱产、在职学习。
五、证书获得方式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