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自然地理学研究生专业是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目前拥有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地理科学专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其中人文地理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同时在课程与教学(地理)专业和中学地理教育硕士招收研究生。四川师范大学自然地理学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如下:
本学院地理科学专业本科教育,始于1985年所创建的地理系。2007年获得自然地理专业(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课程内容包括:土地利用与覆被变化(LUCC)、水资源及其水环境治理、气候变化与区域生态安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专业研究的培养方向:面向我国在自然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等科研领域的实际需求。通过学习专业理论体系、把握前沿发展趋势,再结合科研实践,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研究方法、先进仪器的应用、数据信息的分析技术。培养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而成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本专业人才就业范围广阔,在自然资源与环境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和工程设计等岗位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土地利用与覆被变化(LUCC)、水资源及其水环境治理、气候变化与区域生态安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体培养方向结合国家和各部门的专业需求和发展趋势,通过科研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应用、专业技能的掌握和社会实践能力;并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方面成为创新型的高级专业人才。
培养方向:
1、土地利用与覆被变化
2、生态安全与生态系统管理
3、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
4、环境评价与规划
5、水资源与水环境
培养要求:
【学分要求】最低要求,修满32学分。包括(1)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3学分)、研究生英语(4学分);(2)一级学科必修课:2门课程(4学分);(3)专业必修课:多门课程(12-14学分);(4)选修课:多门课程(4-6学分);(5)其他环节:学术培养(3学分)、专业实践(2学分)。
【论文要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论文审查,论文答辩。
毕业条件:
1.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限度总学分数;
2.符合培养项目分类规定的学分数(公共必修类和专业必修类课程,学年论文合格、参加专业实践并获得规定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