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是文法学院下设的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文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另有一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江西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简介如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是我国在二十世纪中后期发展起来的新兴法学学科,该学科既注重对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传统法学二级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同时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学理论体系,是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应用学科。江西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是法学一级学科建设中结合学校学科特色、适应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及地方与行业特别是赣南中央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重点建设和发展的法学二级学科,已有70多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在职硕士学位,现有在校研究生20多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包括:
1.中国环境法
2.污染防治法
3.自然资源法
培养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能正确分析和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从事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实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环境法基本理论、国际环境法、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外国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环境侵权法、能源法律政策和环境政策导论等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
拥有一个江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多年来,环境资源法重点研究基地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