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等领域高层次、专业化、应用性、复合型的专门人才,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理论素养与技能,精通某一公共管理领域的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和领导者。
一、适用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习年限:非全日制2-4年)(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公共管理)。
二、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等领域高层次、专业化、应用性、复合型的专门人才,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理论素养与技能,精通某一公共管理领域的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和领导者。
三、课程设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需修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必修课不少于3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四、社会实践
公共管理硕士(MPA)根据个人情况进行,2学分。
五、论文撰写
按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的要求,论文类型以案例综合分析型和研究型为主,字数为2-3万字。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办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