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课程研修班考试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缴费-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考试)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网址:http://enroll、cmr.com.cn),考生登入后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每生每科100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2日8:00――3月23日24:00。 有关网上支付的问题,可拔打电话59321108(24小时)或82652626转6576、6612、6613进行咨询。
2、资格审查
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从本通知的附件下载(或从www、cdgdc.edu.cn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及《已修课程清单》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并按有关要求亲笔填写个人信息。
考生请务必于3月22—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4:00)到对外经贸大学办理资格审查的验证手续,分两个步骤:
(1)到本人所在学院进行成绩认定。培养学院须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已通过对外经贸大学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的学员,在其中一张《资格审查表》上加盖“成绩合格”公章。同时审核两份《已修课程清单》,如无误均加盖学院公章。
具体地点:
经贸学院:博学楼1117房间,杨老师,联系电话64493303/3307
金融学院:博学楼903房间,刘老师,联系电话64495059
保险学院:博学楼810房间,许老师,联系电话64493604
商学院:宁远楼408房间,刘老师,联系电话64495057
法学院:求索楼113房间,谭老师,联系电话64495185
英语学院:高远楼404房间,张老师,联系电话64494990
外语学院:诚信楼1225房间,朱老师,联系电话64493901
(2)到对外经贸大学诚信楼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届时须携带下述材料,材料不全恕不办理。
1、考生亲笔填写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加盖学院“成绩合格”公章。后附《已修课程清单》,两份均有学院盖章。
2、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
3、课程班结业证或学生证。
外地考生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务部门的同意下,经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部资格审查同意后,在当地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参加考试。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人员过多,造成拥堵,对外经贸大学开设课程班的学院代为办理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的,可携带整理好的材料,于2010年3月15日——19日到研究生部学位办(诚信810)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此段时间只办理对公业务,个人前来办理恕不接待。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完后,考生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审查盖章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到北京科技大学现场报名摄像,逾期不再受理。北京科技大学报名摄像时间:2010年3月27日,8:30—16:30(对外经贸大学学员报名专场)。
填写《资格审查表》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须由申请者本人如实填写,不能由他人代填。申请者还须提供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片并粘贴于资格审查表贴照片处。
<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一栏,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在<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前的方框里填涂。
<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一栏,一律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专业>一栏申请者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填写,具体名称是: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含保险)、企业管理、国际法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产业经济学、日语语言文学等。
<本报考学科>一栏,申请者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填写,具体名称是: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含保险)、产业经济学专业考生填写],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专业考生填写] ,法学[国际法学专业考生填写];
<本次报考语种>一栏,申请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学科专业的考生一律只可报考英语,申请外国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非所申请专业的语种(即第二外语)
五、准考证的领取
课程研修班报考考生可于5月10日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